政府推出「一地兩用」的光電政策,漁電共生、農電共生遂因應而生。圖/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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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郭文正、葉圳轍

2022.12.29

Resource : https://ctee.com.tw/industrynews/technology/782903.html

近期台南議會選舉牽涉太陽光電議題,成為全國焦點,市場更傳言「光電業者不用出本錢,就一本萬利」的說法,針對該傳聞,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同業公會、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與SEMI太陽光電委員會等四大太陽光電團體,今(29)日特別共同發出聲明表示,這是對光電業者的極度「抹黑」。

太陽光電四大團體指出,有心人士不斷繪聲繪影,不論是槍擊案、黑道內部紛爭等全都歸咎於太陽光電業者,已嚴重打擊數十萬名太陽光電產業從業人員的信心。該案太陽能業者是受害者,不是得利者,光電關乎國家安全,不應淪為政治惡鬥的工具。

太陽光電四大團體說,再生能源是全球公認降低地球暖化、解決極端氣候的最佳方式,「2050淨零排碳」已是全球共識,台灣身為國際社會的一員,且是出口導向的國家,不可能自外於世界,在國際大廠紛紛要求「零碳」產品,加上台灣因火力發電導致空汙嚴重的情況下,發展再生能源已是台灣政府的當務之急。

然而無論是2025年或是2050年要達到20G(十億瓦)或80G(十億瓦)的電力裝置容量,光靠建置屋頂型太陽能板來發電是不夠的,必須發展地面型光電,但台灣地小人稠,土地面積不夠,因此政府推出「一地兩用」的光電政策,漁電共生、農電共生因應而生。

建置太陽能發電案場需要土地,跟多數營建業一樣,都需要土地開發商的協助,但土地開發商素質參差不齊,不免有地方勢力介入,多數貧脊的地方,都因光電業者要蓋案場,被土開商「圈地」,並隨意哄抬地價,把租金炒到天高,這已讓業者開始望地退卻;甚至有地方勢力對光電業者索取「保護費」的事件時有所聞,光電業者才是光電土地亂象的受害者,並非得利者。

光電案場的完成,除了土地外,最重要的是建置商(EPC)及投資商,也就是真正的太陽能業者,建置商就如營造廠,賺的是辛苦的工程款及管理財,投資商也可稱為民營電力公司,他們賺的是20年的穩定固定收益,且電廠建置成本都需要十年以上才能回收,何來暴利可言?

針對有心人士說,光電業者只要「虛增」成本,去向銀行貸款八成,是「不用本錢」的生意。 太陽光電四大團體強調, 銀行業不可能做賠本生意,在光電案場核貸上把關的非常嚴格,要取得放款比一般企業還難,不應歪曲事實。況且,除了土地租金飆漲,兩年來原物料成本也已上漲20%,而躉購電價並沒有反映物價上漲,還年年調降,加上貸款利息不斷上升,特別是借美元的外資業者,眼睜睜的看著美元利率飆升,導致資金壓力更加沈重,苦不堪言,現在己經有不少廠商處於虧損的狀況,並不如外界所謂的「一本萬利」。

太陽光電四大團體也不得不承認「開發圈地」的亂象,已嚴重危害到台灣光電產業的發展與形象,四大公會呼籲中央及地方政府出面打擊這些不肖的「綠能蟑螂」,端正歪風,公協會更要請求政府籌設「綠能專區」,在新的《國土計劃》中,劃定綠能用地,不再讓配合光電業者再為尋地所苦。

在台海關係緊張的此刻,電力自主已是「國安層級」,加強分散電網與穩定電力是當前政府刻不容緩的要務,其中太陽光電案場扮演最關鍵的角色。不僅如此,在政府一地兩用的政策下,光電業者還被賦於為國家「興農」、「興漁」的重責大任,理應得到各界的理解與支持,業者也應加大自律,期能為國人作出貢獻,一起為台灣淨零碳排與國家安全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