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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2 經濟日報 記者林于蘅/即時報導
新北市政府今(12)日首度推出與民間場域「聯合標租」太陽光電設置方案,保障10%以上售電回饋金,號召民眾出租住宅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同時,與經濟部工業局攜手鼓勵工廠業者參與,已取得43處案場合作意願,預計至少增加2MW設置容量,年發電量達190萬度。
新北市副市長吳明機與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組副組長曾琡芬今日舉行簽約儀式,由尚新能源公司與有意願參與設置方案的廠商及民眾代表簽約,盼集結更多民眾加入於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的行列。
吳明機表示,新北市自2013年起推動太陽光電發展,迄今民間場域已完成508處案場設置,設置容量達18.86MW。
推廣過程中,許多工廠業者及民眾向新北市反應,無法分辨太陽光電廠商優劣,且租金回饋低等因素,影響參與設置的意願;民眾反映30坪的住宅雖然可設置7KW太陽光電設備,但是自行建置成本約70~80萬,需售電15年以上才能回本,若自行與光電廠商接洽出租屋頂,由於北部日照量較低且屋頂面積偏小,廠商投資意願偏低,尋覓不易。
因此,吳明機表示,新北市府今年度協助民眾制定契約並代為遴選廠商,同時保障至少10%售電回饋作為案場租金,鼓勵民眾參與太陽光電設置。
另外,新北市也首度與工業局共同盤點工業區工廠案場,目前已取得43處案場合作意願,預計可增加設置容量至少2MW,年發電量達190萬度,每年可減少1,005公噸以上的碳排放量。
包括代表簽約者立可白實業有限公司、東茂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征川鐵工廠、北郡科技公司及歐立食品公司等43家業者已表示參與施作意願。
經濟部工業局說,中央為推動能源政策,積極輔導工業區廠商於廠辦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與新北市合作也是想借重新北市政府多年來的推動經驗,鼓勵工業區廠商參與聯合標租方案。
以出租300坪工廠為例,約可設置70KW太陽光電設備,年發電量約6.6萬度電,每年可減少約35公噸碳排放,相當於種了2,900棵樹,此外每年約可收取5萬元租金。
新北市府說明,現已簡化自行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的繁複作業,透過政府盤點足夠的屋頂面積量體,爭取較高的售電回饋金,由政府掛保證的光電廠商進場施作,設置者也能更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