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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家違章工廠 可望就地合法
經濟日報綜合報導【2004/05/20 經濟日報】

違章工廠就地合法有望。行政院下周四院會將討論違章工廠就地合法解套方案,預計有10萬家以上的違章工廠適用。經濟部計劃五年內輔導這些違法工廠合法化,業者在輔導期間不受相關土地、建物規定的處罰。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郭年雄昨(19)日到立法院參加民進黨立委江昭儀、蔡同榮舉辦的「輔導未登記工廠專案推動小組」公聽會時表示,立委已和內定經建會主委胡勝正討論過輔導違章工廠合法的重大解套方案,胡勝正已同意修法,將在下周行政院院會討論。

目前台灣未登記的工廠超過10萬家,平均每家每月產值約新台幣100萬元,年產值超過1兆2,000億元,創造的就業機會超過百萬人。但是,90年3月制定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中規定,這些受限於地目、建築法規等的違規工廠無法辦理合法登記,又不可能搬到工業區,只能任由政府取締。

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一次罰鍰6萬元到30萬元,如果加上違反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建築法等,政府一次開的罰單可能累計到240萬元,而且可以連續處罰,讓業者大呼吃不消,紛紛找立委陳情。

江昭儀指出,政府一方面不讓這些業者合法,業主無法享受政府的鼓勵優惠措施,一方面卻又要繳稅,業者深感不平。

他說,這些違章工廠多因地目問題無法取得合法地位,又因此不能合法使用建築物用,並不是工廠本身不合法。政府正計劃讓位在農業用地的工廠,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或工業用地,以符合工廠用地地目。

為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行政院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第34條新增條文,中央機關應商會有關機關擬定相關措施,五年輔導期間不處罰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至於工安、環保、消防、食品衛生等,不列入處罰緩衝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