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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3期開發 公辦民辦不同調
李坤建/竹縣報導
新竹縣政府11日召開「科學園區三期執行期程說明會」,與會的多位縣議員要求縣府早日完成開發案,加速竹東地區的繁榮,但究竟採用「縣政府自辦」抑或「民間開發」方式辦理,有不同意見。
縣府地政局長鄭福生表示,科三期開發範圍係扣除已建成區、保護區等之柯子湖段、頭重埔段、二重埔段、三重埔段。縣府與廠商是透過採購法與採購契約的合作關係,並在縣府成立推動小組。

開發效益分析是假設公共設施比例為39.58%,抵價地發還比例為40%,土地所有權人申領抵價地比例為90%。預估可取得建地,在住宅區與商業區方面約15公頃;產業專用區方面約54公頃;工業區與其他用地約7公頃。

縣府預定在明天辦理科學園區三期招商說明會,並儘速辦理第2次網路招標。地政局為了讓縣議員瞭解整個作業的執行情形,昨天上午在縣府簡報室舉辦期程說明。

多位議員催促縣長鄭永金早日完成科三期開發案,讓竹東繁榮足以媲美竹北。

有議員認為,縣政府有承辦縣治一、二期與高鐵、台科大、松林區段徵收的豐富經驗,應採縣政府自辦方式,可避免圖利特定廠商的疑慮。

反對的議員認為,科三期案從民國68年起就開始規劃,是經行政院專案核定,不宜再走回頭路,應透過公平公開的程序交由民間執行,可有效解決縣府財政拮据的窘境。鄭福生局長說,委外的最大好處是讓民間參與政府建設。

整個科三期的開發總面積約334公頃,總費用143億元,押標金只有5千萬,有議員認為太低,萬一發生委外廠商「落跑」怎麼辦?規畫公司表示,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論案件金額多大,最多押標金只能5千萬,這是礙於法令規定無法突破。

兩方意見相持不下,有議員緩頰說,規畫單位應將「縣政府自辦」與「民間開發」兩種方式的利弊得失分析後,提供縣府參考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