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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環資委、常委會法工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日前聯合召開《迴圈經濟促進法》座談會。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幹傑在座談會上強調,《迴圈經濟促進法》是環境保護實現歷史性轉變的重要法律保障,當前,要加強各部門的聯動和合作,深入研究《迴圈經濟促進法》實施面臨的問題。

李幹傑說,這部法律彌補了我國相關領域的法律真空,但法律實施目前還存在著一些問題,迫切需要儘快解決。

一是與現行環保法律法規的銜接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問題。《迴圈經濟促進法》與環境保護法律體系關係非常密切,其中許多環境保護的理念和制度,已經在相關法律法規中體現。但現行環境保護法規中,有些還未充分體現迴圈經濟3R原則,特別是源頭控制思想。建議對相關環境保護法規與《迴圈經濟促進法》的銜接進行研究,同時加快研究和建立迴圈經濟和防治“二次污染”的標準體系和環境技術政策。

二是廢物回收和資源化產業(靜脈產業)管理問題。我國廢物回收和資源化產業(靜脈產業)目前仍處於粗放型發展階段,管理體制不健全,市場不規範,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先進技術難以推廣和集成,有待通過深入調研,制定科學的管理體制和發展規劃,從宏觀上指導我國靜脈產業的健康發展。

三是部門協作和投入問題。《迴圈經濟促進法》對部門職能職責的規定較籠統,不利於法律的實施。按照迴圈經濟工作的部門分工,國家發改委主要推進省(市)和重點企業的迴圈經濟試點,環境保護部聯合商務部、科技部共同推進工業集中區的迴圈經濟試點工作,即生態工業園區建設。但目前這項工作資金投入支援渠道不暢,缺乏引導性專項經費支援,各工業園區生態工業建設規劃編制、亟待支援的補鏈項目、重點迴圈經濟項目等均沒有專項經費支援。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加大對這項工作的支援力度。

[Resource] http://big5.ec.com.cn/gate/big5/invest.ec.com.cn/article/zskfqzx/zsyqzc/200812/678940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