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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炒地皮 擴大都市計畫門檻拉高

記者鄭朝陽報導

炒地皮可獲取暴利,眾人皆知,其中又以不毛之地變更為發展用地,地價上漲的幅度最為可觀;內政部營建署最近修正相關規定,對於要求擴大都市計畫範圍的鄉鎮市,都市發展用地或人口必須超過計畫目標的80%,同時,其空屋率也不得高於全國空屋率的平均值,以證明確有發展需要,防止有心人藉此炒作地價牟利。

基於都市總量管制和成長管理的發展政策需要,營建署修訂完成「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新增上述管制精神的條文,和現行條文比較,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據人口和產業發展的需要,「合理推估」未來幾年的人口成長與分布,向中央提出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範圍的申請,一旦獲准,一些原屬非都市計畫範圍的低價值土地,身價可能在一夕之間暴漲。

營建署官員說,以往這類擴大都市計畫範圍的申請案,雖然必須送請內政部審查把關,但因上述規定寫得含糊籠統,解釋的彈性空間大,只要申請單位說得出未來的發展「願景」,沒有特殊的理由不准;不過,事過境遷,回頭再看看許多都市計畫擴大案,至今並沒有實質的發展,人口不增反減,地價卻已經被炒過幾番,其中又以許多乏人問津的非都市土地最為嚴重。

曾有幾位縣市首長藉由土地重畫和擴大都市計畫等手段,擴張了都市發展的範圍,不過,事後卻因炒作土地的事跡敗露,遭到司法單位調查、起訴。營建署官員表示,為了不提供人為炒作的空間,明確的成長管理規定有其必要,其中又以人口、土地發展程度和空屋率這三大指標最有說服力。

官員說,每一縣市和生活圈都對人口發展訂出預估的發展數字,如果台北市的總人口上限訂在300萬人,目前實際人口近260萬人,發展程度約86%,屬於高度發展,北市若要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範圍,增加容納人口與產業發展的用地,就有具體的說服力;不過,上述規定要求,若要擴大都市計畫,必須優先檢討利用鄰近或原有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業區或保護區,真的不夠用,才能往非都市土地的農業用地和保護區思考。

官員並表示,雖然這項規定對擴大都市計畫範圍有限制作用,但如果擴大都市計畫範圍是為了保持優美的風景、管制不需要的發展或特定的目的,則不受上述三大指標的限制。

【2004/04/17 民生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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