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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挑錯,中經院漏了”環保科技園區”,該計畫也依據促產條例或其他法令,提供廠商不同程度的稅賦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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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附加價值 需標準化計算

* 2009-07-25
* 工商時報
* 【王信人/台北報導】

●賦改會「經濟特區課稅問題之研究」,決議要對7個特區保稅貨物的附加價值計算,訂出一致性的計算模式,讓稅負一致、公平。圖為桃園機場遠雄自由貿易港區貨運站。圖/本報資料照片

賦改會昨天討論「經濟特區課稅問題之研究」,決議要對7個特區保稅貨物的附加價值的計算,訂出一致性的計算模式,以讓各特區的稅負一致、公平。

研究主持人王健全昨天在期中報告指出,所謂經濟特區有保稅倉庫、保稅工廠、物流中心、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農業科學園區、自由貿易港區等7種,前三者為點狀,後四者為面狀分布,本來應以面狀為主,但因為點狀中也有重要產業,例如,LCD、封裝測試,設立在保稅工廠為主;保稅倉庫與物流中心,在串聯製造加工功能特區的貨物流動倉儲上,也有很重要的貢獻,所以都是研究比較的對象。

這7類經濟特區因為歷史背景、主管機關、法源依據、租稅措施、行政作業,都不相同,缺乏規模經濟,容易形成各特區間相互比較租稅優惠待遇。

財政部長李述德在會後表示,由於之前賦改會已經改革營業稅,所以這7類經濟特區的營業稅已一致,沒有問題,未來著重在稅籍管理,協助外國企業辦理營業登記。所得稅方面,將採用移轉訂價原則,設算課稅所得額。

李述德說,雖然稅制沒有問題,但附加價值的計算不同,產生所負擔的營業稅、關稅不同,因此未來要訂出一致性的計算方式,統一租稅待遇。

此外,王健全對經濟特區的發展趨勢,提出中長期建議:要統一並簡化報單系統;全面引進電子系統保稅帳冊管理,建構虛擬化保稅制度,以達成全國自由貿易化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