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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台灣廢棄物處理政策把脈


全回收 零廢棄 資源再利用應有配套作法

時間:94年8月27日下午2:00~5:00
地點:聯合報系第一大樓
主持人:項國寧(民生報社長)

與談人:
李公哲(台大環工所教授、共同主持人)
單信瑜(交大土木系副教授)
劉銘龍(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秘書長)
陳椒華(廢棄物掩埋場監督聯盟召集人、台灣環保聯盟會長)
何舜琴(環保署廢管處長)
黃錫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處長)
陳長裕(台北縣環保局長)
李志仁(欣服公司董事長)
林四川(新世紀技術顧問董事長)
記錄:鄭朝陽

項國寧:廢棄物處理問題向來容易引發二次汙染的公害爭議,最近本報也針對廢棄物掩埋場的汙染與申設問題做了若干報導,引起各界重視,環保署已表明年底前全面體檢174座掩埋場,無法改善者必須強制關場,對垃圾處理的供需可能產生衝擊。而新申設掩埋場也面臨諸多困境,今天請各位提供高見,盼能給主管單位作為長遠的解決方案。

議題一:台灣廢棄物的處理政策走向
環保署廢管處長何舜琴表示,參考國際的發展方向,加上地球自然資源日益匱乏、垃圾處理成本逐漸高漲,未來的廢棄物處理將偏重源頭減量,而捨棄傳統的末端處理,透過企業的綠色生產、民眾的綠色消費,以及資源回收再利用,達到「全回收、零廢棄」的終極目標。在此目標下,民國96年起,除了偏遠地區外,一般生垃圾都不再進掩埋場,必須掩埋的垃圾,到了109年將減量到25%,其餘都被回收再利用,掩埋場的需求也跟著變小。

做好區域調度 減少興建焚化爐

何舜琴說,廢棄物資源化和再利用必須要有出路,才可能成功,因此,如何活化再利用的市場機能,也相當重要。至於焚化爐的廢棄物處理方式,目前的焚化爐數量都已足夠,如果能做好區域性的調度,新的焚化爐可以減少興建,目前全省174座垃圾掩埋場尚有2975萬立方公尺的容量。

由於焚化爐焚燒垃圾會產生有毒的飛灰和底渣,何舜琴說,飛灰含有劇毒,目前以美國的方式採固化處理,將來可考慮固化以外的作法;而底渣向來採掩埋處理,由於環保署曾委託學者檢驗,發現底渣未含有毒物質,經過篩選和加工,應可考慮再利用,作為舖路等用途。

環保聯盟會長陳椒華肯定環保署走再利用之路,但對再利用沒有訂出具體的目標、再利用的安全性和方法不明確,對環保署並沒有信心。她說,之前環保署要在台南蓋飛灰熔融爐,就因為資訊不明而遭民眾和環保團體抗爭,即使是有害程度較低的底渣,只靠幾次檢測結果沒有問題就斷定可以拿來舖路,安全性也令人質疑。

陳椒華說,依據環保署89年的統計顯示,每年有885萬噸的廢棄物被亂倒,她呼籲環保署扛起責任,審慎思考資源化與再利用的配套作法,建立這項綠色產業,否則再多掩埋場也不夠用。

廢棄物資源化 要有可行的配套措施
台北縣環保局長陳長裕指出第一線基層單位的困境,他表示,廢棄物處理確實棘手,對地方環保機關來說,廢棄物處理沒有情境管理的空間,只有實務探討,但以掩埋場來說,國土規劃方面並沒有土地供給的妥善安排,因此,掩埋場都只能從非都市土地變更使用,對新設掩埋場而言,容易因民眾抗爭而難以開發成功,不僅政府憂慮,投資者也卻步。

至於廢棄物資源化,陳長裕認為應界定為產業,投入租稅優惠等措施,讓資源化的研發、製造到下游的通路都很順暢,如此才能成功。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劉銘龍也認為,站在第一線,地方環保單位的確沒有情境管理的空間,環保署「全回收、零廢棄」的理想很好,但實務上看到的執行方式落差很大,很令人擔心。

例如台灣每年焚化的廢棄物達570萬噸,但環保署在建焚化爐時,並未告訴民眾,這樣會產生80萬噸底渣和25萬噸飛灰,更別談其中的戴奧辛等問題。劉銘龍說,現在聽到環保署要把底渣再利用,以地大物博的美國為師,拿TCLP溶出試驗標準來決定底渣的毒性,但拿日本和德國標準,卻比美國這套作法嚴格10倍以上,顯見環保署是牽就現實,只為了趕快再利用底渣,而訂出寬鬆的標準放行。

解決環保問題 政策與執行常有落差
劉銘龍強調,解決環保問題大多要靠科學基礎,但政府和民間溝通不良,就很容易造成既擔心舊有的汙染、也不放心新科技的兩難局面;除了飛灰和底渣,廚餘也有同樣的問題,歐盟全採用厭氧消化法處理,還可產製沼氣發電,台灣卻政策上鼓勵養豬,地方上也樂於配合「做生意」賣廚餘賺錢,但農委會反對養豬,環保署卻贊成,凸顯政策與執行的衝突。

交大土木系副教授單信瑜說,環保署的政策願景很好,但擺在眼前的是174個一般垃圾掩埋場成了汙染環境的不定時炸彈,新申設的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涉及土木、大地、環工等專業領域,技術方面沒有適當的規範供設計者依循,若由鄉鎮公所自辦工程,請來的專家和學者對技術不了解,行政院的工程三級品管制度對此又有脫節現象,而在營運管理上,掩埋場的滲出水大多抽出來後反送掩埋場,等於沒有防汙染的改善之道,這樣政策與執行的落差,環保署有對策嗎?

單信瑜強調,環保署的廢棄物處理政策要有系統化思考,例如廢除「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後,新竹縣的垃圾要運到新竹市去燒,所增加的交通成本錢從哪裡來?又如飽和的掩埋場要封場,每公頃要300萬元,但只有五分之一的經費用來做汙水處理,其他五分之四都用在綠美化、設路燈等「工程」上,怎不令人質疑?

現有掩埋場 應輔導積極改善汙染
掩埋場業者李志仁也說,基於現實考量,除了對新申設業者嚴格要求外,對現有業者也要深入了解實情,從正面的考量輔導積極改善,做到不再汙染環境。土木及大地技師林四川說,過去推動「一鄉鎮一掩埋場」的小型化政策,申設門檻低,各項防汙設施闕如,後續監督沒做好,問題叢生,因此,往後的掩埋場應達一定經濟規模,才有辦法有系統性的規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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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場機制 衝擊民間參與
宜儘速建立掩埋場高標準規範 共創多贏

李公哲:政府正積極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藉此善用民間的資金和活力,同時振興經濟,但最近傳出幾座新申設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可能遭環保署以「退場機制」中止申設,使得民間熱烈參與,卻落得一場空,針對此現象,請大家討論。

何舜琴指出,環保署確實在民國90年5月提出鼓勵民間參與掩埋場建設計畫,但申設進度不如預期,加上廢棄物處理政策略有調整,把「再利用」納入工作範圍,才修正原來的計畫,增加「
退場機制」,明訂地方政府與廠商簽約二年後仍未動工,就應啟動退場機制,當然,政府可能涉及違約的賠償問題。


依獎勵計畫申設


民間業者面臨困難

目前有基隆市、台北縣和新竹縣三個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由民間業者依政府獎勵計畫提出申設,收納底渣,但都面臨困難。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長黃錫薰說,國內經濟成長及失業率要「保四」,必須刺激公共投資,焚化爐、掩埋場都屬政府應辦事項,鼓勵民間參與有其必要,但如果為了政策上轉為「資源化、再利用」新方向而教業者退場,除了影響政府施政的威信外,資源化的配套措施能否順利推動?也要說清楚。

黃錫薰表示,以工程會當年推動廢瀝青混凝土再生利用為例,工程界普遍不信任廢瀝青再利用的強度和性能,因為新鮮的瀝青混凝土有技術規範,再生者則無,使這項資源化政策未如預期順利。因此,環保署若要啟動退場機制,推動再利用政策,必須同時評估「萬一做不到,廢棄物要往哪裡去?」的風險。

黃錫薰建議,短時間內若真能做到「零廢棄」,也沒人願意蓋掩埋場,他建議把退場機制改為老舊的掩埋場退場,期待符合環保高標準的新場出現,杜絕新的汙染,投資的業者不致血本無歸,對政府稅收、振興經濟也有幫助,共創多贏。

何舜琴處長回應說,環保署正在訂定事業廢棄物「零廢棄方案」,上述意見都會詳細估算,而掩埋場的監督不佳、規範不嚴謹,也會努力改善。

掩埋場業者代表李志仁說,新申設掩埋場業者背負太多原罪,過去太多掩埋場造成二次汙染,讓民眾失去信心,但不能因為以往做得不好,就否定新場的專業能力。以他在新店申設的掩埋場為例,目前國內掩埋場只做兩層防汙水滲漏的保護層,新店這一場已做到6層,已與先進國家的標準同步,他設法要把這些專業的用心傳達給地方民眾,但反對人士就是關閉溝通大門,讓他相當困擾。

李志仁說,大家要思考的是讓後代子孫留有淨土可以永續發展,他關心的是,如果不做掩埋場,台北縣每天有幾千噸廢棄物四處亂倒的問題可以妥善解決,他可以接受,就此放棄;如果政府要業者退場,只因簽約的時間到了,要賠錢了事,只是模糊焦點,造成環境一再被汙染,每個人都是幫凶。


全省174個掩埋場
全都沒再利用計畫

李志仁並表示,目前全省174個掩埋場幾乎都沒有再利用計畫,都是等到封場後才做復育,復育好可以讓民眾使用,已是十幾年後的事;台灣土地資源有限,一座好的掩埋場應有高標準的環保設計、妥善的防災計畫和掩埋過程同步復育,讓掩埋場在封場同時可以馬上利用,對當地民眾是實質回饋,不但不因此貶低房價,反而因此升值。

北縣環保局長陳長裕指出,以北縣為例,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有迫切的需求,儘管以往掩埋場的經驗引發民眾的不信任和抗爭,但問題總要解決,以新店新申設的掩埋場為例,汙水處理廠必須在掩埋場封場後繼續營運15年才能停止,開工和營運階段都要由地方民眾、學者、主管機關和鄉鎮代表共組監督委員會,而每噸廢棄物須提撥50元回饋金給地方民眾,甚至要求清運車只能在上午10時至下午5時行駛,避開上下班尖峰時間,這些在審查過程的約束事項,都破除「只因縣府想設、隨便做環評」的傳言。


啟動退場機制
後遺症要評估
陳長裕擔心啟動退場機制,不止賠償問題,更怕讓民間企業對政府產生政策不穩定的不信賴感,因為外界會問:「90年的計畫方向很正確,怎麼3年後就完全不認帳?」因此,如果業者退場,原來的問題得以解決,地方當然要配合,若無,執行公共政策該不該選擇退場機制?還要進一步思考。

土木及大地技師林四川認為,他也參與掩埋場設計,但現狀是缺乏掩埋場技術規範,業者無所遵循,每一關的審查機制也各不相同,過程相當坎坷;其次是民眾沒有信心,儘管業者和專業者努力溝通,卻缺乏對話平台,這是公部門要介入協助的。

陳椒華說,聽了業者的說法,相信業者有誠意要把事情做好,技術方面也沒有問題,但包括台南縣東山的掩埋場,都是在環評等審查過程偷雞摸狗,導致謬誤百出,令人再也無法信任,除非制度面沒有問題,否則很難重建信心。

單信瑜教授建議,環評的過程好不好,可以再檢討、再對話,但不能撒手說停就停,否則這些廢棄物流到大自然中,問題更嚴重,如何回頭檢討做得更好?是相關單位的職責。他也建議環保署儘速建立掩埋場的高標準規範,以免落人口實,純粹是法令規章的疏失造成政策搖擺不定。【2005-08-31 民生報 C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