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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8 中國時報
竹科廢溶劑處理許可 不續攤
簡浴沂/宜蘭報導
縣長劉守成七日召開記者會,宣布不再許可水泥廠代處理竹科廢溶劑,由環保署本於權責與其它縣市協商,就近處理; 台泥蘇澳廠和幸福水泥廠焚燒廢溶劑許可,明年四月到期後將予剔除。
劉縣長有感而發表示,竹科廢溶劑,是一種高利用價值的液體垃圾,但民眾,縣議會、網路對政策仍有質疑,雖再三分析解說,地方仍有雜音,甚至出現不合理的政治動作,縣府認為沒有必要再背黑鍋。
環保局長鄒燦陽表示,廢溶劑處理的認定原則,九十三年回歸到公民營垃圾處理範圍,權責屬於環保署;縣府核發的許可一次五年,明年四月到期,決定交還環保署自行管理,縣府提前一年宣布,是為了給環保署充足的協調時間。
台泥蘇澳廠表示,為了做好廢溶劑處理,花了數千萬元興建貯存槽,處理過程完全依環保局規定,從來沒有造成污染,這幾年經營較困難,使用廢溶劑降低生產成本,在維護員工的工作權,既然縣府作了決定,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白米地區居民,對縣府的決定多表歡迎;據了解,年底縣長選舉將屆,網路上出現有損縣府形象的言論越來越多,造成很大困擾,決定剔除廢溶劑許可;九十年焚燒廢溶劑後爭議不斷的情形,將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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