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ws: 8
聯想以前常跟管理或監督工業區尤其是環境問題無力者推薦日本北九州轉為所謂生態鎮的案例–這是一起地方自力捍衛環境品質的自治經驗:
話說日本的北九州在六十年代因為重工業集聚, 空氣污染之嚴重比起過去台灣高雄地區還要嚴重, 諷刺的是各種硫化物與碳氫化物與各種化學物質排放到空氣中, 被形容有如”七色煙”的奇景! 這種污染奇景在早期甚至被地方民眾認為是種代表工業發展的進步象徵!
當時還沒有足夠法令可以管制空污, 時間久了 , 地方家庭主婦們逐漸忍受不了生活環境與家人的健康受損, 在性別歧視極為嚴重的日本社會 , 這群婦女們破天荒發起自立救濟, 反映環境污染問題, 並與專家配合發起民間自主培力的教育訓練活動, 宣傳環境科學與環保教育概念, 最精彩的轉折, 在於當時方政治的制衡氣氛下 , 民間施壓終於使得政府願意出面協調, 只是當時沒有足夠環保法令可以約束空污, 腦筋轉個彎就是新天地:透過政治協商與廠商簽定排放品質管制的協約(也就是不走環保法令體系而改走民法途徑), 意外大幅改善了當地的空氣品質, 中央政府都正視到這轉變, 至於後來又繼續轉為生態鎮(Eco-Town)的環保示範城市! 又是另一後續發酵的故事…
而今台灣的大寮空污事件, 地方刻意的政治操作, 顯然是挾地方要脅中央!? 即使編定工業區的主管單位是工業局, 但是第一線的環保監督業務, 理應是高雄縣環保局或縣府必須先負責, 一般人或許看不清楚或不知道更多內情, 但希望這即將協調的賠償協定, 能比較進步地轉為對整個污水處理廠與廠商自我管理改善的正面法定約束力量, 而非將製造污染的廠商成本轉嫁至守法的其他單位.
—————————————————————————-
大寮空污案環保協定 10天後協調條文
中央社╱中央社 2009-02-10 13:06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10日電)高雄縣大寮鄉去年12月間連續空氣污染案,村民要求每人賠償新台幣10萬元納入環境保護協定內;村民今天同意10天後協調環保協定條文內容。
大寮鄉長黃天煌、大寮鄉潮寮、過溪、會結村長與村民代表今天上午到高雄縣政府,與行政院環保署、經濟部工業局、縣府、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廠商聯誼會主委蘇啟元協調環保協定簽訂事宜,由工業局主任秘書連錦漳主持。
黃天煌表示,鄉民在空氣污染中受害,他們是針對大發工業區管理單位的工業局,而不是工業區的廠商。工業局上週與工業區廠商協調簽訂環保協定事宜,廠商不理會;被行政院環保署認定可能是排放元凶的7家廠商都否認,並提出訴願。
蘇啟元表示,工業區580多家廠商都是向工業局購地設廠,並繳交廢水處理、空氣污染防制費用,何況部分廠商屬於服務性質,要承擔環保協定的敦親睦鄰回饋費用,很不合理。
他表示,工業區廠商不願與鄉民簽環保協定,即使工業區廠商聯誼會更改為廠商協會,成為法人,可簽署環保協定,也無法硬性要求工業區所有廠商加入,其中廢五金公會成員已揚言退出廠商聯誼會。
連錦漳強調,由工業局、行政院環保署協調工業區廠商與鄉民簽訂環保協定,大寮鄉只負責檢討環保協定條文是否符合需求。黃天煌堅持如廠商不願簽署環保協定,由工業局與大寮鄉簽署;雙方僵持不下。
經雙方各自內部協調後,黃天煌等人同意工業局的做法簽署環保協定,另一造簽署人廠商由工業局、行政院環保署協調。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長張晃彰表示,環保署草擬的環保協定條文草案已送大寮鄉公所及村長們,由地方商議後修改,下次會議提出逐條討論。
最後,由連錦漳結論,工業局、環保署、縣府研擬環保協定條文草案,7天後送給大寮鄉公所、3村村長,經地方研商後,雙方在第10天開會協商條文內容,如有意見經修改,直到雙方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