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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看熱鬧猛拍手,內行觀心思。

不敢說行政院所有委員會都是執政用心指標,只是這甚麼永續與發展的東西,找不到專責業務主管部會,環保署只能說是現行的行政編制下擔任秘書的單位,行政院的永續展委會會,按理是負責政策概念整合最高合議式指導單位,若政府真心重視永續發展,理應充分發揮行政院永續會機制。

這會兒讓大夥猜一猜 :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國家永續會)在過去四年內,總共開過幾次大會?

依法,國家永續會不是沒法定位階的國土計畫法主管機關!現行被認定為重要的國家建設計畫,本來就必須先經過行政院院會正式開會討論通過才算數,列入重大計畫後,才得要求跨部會聯合執行 (不保證全力實施,倒是會先給承諾…)

召開這類行政院會,不只經濟部、環保署、經建會等單位要出席,所有與該重大計畫相關部會都需派代表出席。可是,即使找來所有相關單位列席,開了多次聯席會議,若納入國家重大計畫中有任一單位不遵照承諾、或者執行不力、或會議中提過的質疑不被承辦單位具體回應等,這些過程與癥結,一但計畫結案後,能補救嗎?

有人會說:可以找監察院啊!

嗯,若先期待宛如空包彈的監察院能在事後補正行政缺憾與調查,別傻了,猶時已晚。
號召民眾聚集上街頭或衝入官衙暴力抗爭? 傷身!傷法治!更傷了半殘廢的民主體制。

基本改革,必須檢查公務員在整個政府的行政分工體系當中,對於所有重大經建計劃是否能秉持”專業與良心”說真話做公共事? ” 所有計畫仍然只有一個公親事主(也就是主管單位),而擔任決策的主管機關領導人(主席)敢不敢大聲說不? 若凡遇上政治紛爭就密室協商,或將責任推給電腦選出來的委員,交付先天權責不分的委員合議制解決,更將是責任政治亂帳開始。

我們從來不缺專業人員,缺的是承擔政策溝通與決策的權責劃分。

尤其當前七零八落、四不像的憲法體制,一部被搞得總統制不像總統制,內閣制不像內閣制的雜種制。專業行政體制爛歸爛,行政程序還是要繼續前進,最高層領導人若展現不出領導力,治理國家或各級政府的工作,不如以每月隨機抽樣抽出全民代表,組成各類委員會領導就好!而我們真要這種全民輪流當總統或政府單位主官的政治大樂透?

“中央政府不是沒錢,只是亂花錢!”
“政府不是沒人才,只是沒有肯負責肯協調肯擔當的領導人才!”

當整個政策規劃與決策品質只是個虛有其表的空殼,國家重大計畫中硬生多出一道審議程序,只是頭痛醫頭的病急亂投藥之舉。若我是打算投資的外資法人,只怕聽了這建議,早就暗中快步轉身,離開是非模糊之地;若我是民間團體,會暗暗慶幸又多了可批評的潛力爆點;若我只是一個小市民,只希望每個官員與委員份內該負責與做的事情好好做好,這就已是萬幸!

阿門~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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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新聞」

重大經建案 先送永續會評估

  • 2011-09-10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指出,行政院決議,未來超過10億以上重大經建案,都要先送國家永續會評估,並邀環評委員參與討論後,提諮詢意見供政院參考,若政院仍認可行,才送環保署環評,以減少類似國光石化案歷經長期環評後,仍被打回票的情況發生。


邱文彥9日出席政院永續會,就重大開發案先送永續會討論進行專案報告。

邱文彥說,國光石化開發案,歷經政府多年強力推動,僅因選址不當,遭環保團體及當地民眾強力反對,最後總統馬英九表達不支持,該項計畫告終,但政府、業者與反對者多年僵持,虛耗國家成本,必須被正視。

邱文彥指出,目前業者提出重大開發案,先以重大經建計畫,送經建會討論,接著就送環評,雖然政院曾倡導政策環評,但並未具體落實,送永續會討論就形同政策環評。

邱文彥說,永續會討論時,將邀環評委員參與,可先瞭解開發案爭議點,永續委員及業者亦可共同檢視能否克服,再送環署環評及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就以可降低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