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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0 工商時報
桃縣近千家製造業 分貝鬆綁
沈榮昌/桃園報導

桃園縣「噪音管制區」重新檢討,桃園縣環保局決定尊重企業的心聲,將工業區、倉庫及丁種建築用地等,由原第三類管制區改為第四類管制區,放寬噪音的管制標準,為此桃園縣境將有近千家包括鋼鐵、紡織、PCB產業及汽車零件、製造業等相關業者受惠,而該項法令的重新修訂,對福特六和汽車等多家企業夜間加班生產等相關問題,將可迎刃而解。

根據行政院環保署頒定工廠(場)噪音管制標準,工業廠房如果被納入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日間的音量為七十分貝,早晚六十五分貝,夜間則需維持較高標準的五十五分貝,以維護廠房附近住宅區的安寧;但如果納入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則在日間可以放寬至八十分貝,早晚七十五分貝,夜間七十分貝,兩者間在噪音管制上有相當大的差異。

桃園縣工業會理事長陳吉三對桃園縣環保局能尊重民意,且從善如流,認為對中小企業營運有正面意義;信昌科技副總經理陳萬吉更認為,噪音管制區重新訂定,對工業區以外廠商夜間營運關係重大,值得肯定。

行政院環保署去年初授權桃園縣環保局,公告「噪音管制區劃分原則」,對工廠噪音採高標準嚴格管制,不但將工業區以外的廠商納入第三類管制區,且對不合格廠商採取按日累罰,甚至勒令停工處分,桃園縣去年上半年因噪音管制遭縣環保局罰款廠商就高達一百五十二家,在桃縣廠商群起嘩然,提出強烈抗議後,縣環保局才暫緩執行,並重新檢討修訂。